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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偏关人大常委会开展《忻州市长城保护条例》执法检查

 时间:2022-07-30 10:22       大    中    小     

7月29日,为保证地方性法规的全面有效实施,偏关县人大常委会主任任清泉,副主任田小平带领检查组开展《忻州市长城保护条例》执法检查。县文旅局局长李爱民及相关部门负责人一同参加。

检查组先后参观了黄河边长城、火路墩、0公里文化驿站、护水长城、滑石堡、水泉地下长城景区等检查点,实地查看长城遗址现状,现场听取相关负责人的长城保护工作汇报,详细了解《忻州市长城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

座谈会上,县文旅局局长李爱民汇报了《忻州市长城保护条例》的贯彻落实情况,与会人员从各个角度就贯彻执行长城保护条例的情况提出了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任清泉指出,要充分认识新时代长城保护的新使命,利用自身优势发展文化旅游,弘扬长城文化。一要充分利用长城文化资源,传承长城精神,讲好长城故事,在全社会营造保护长城人人有责、人人尽责的浓厚氛围。二要在抓好长城保护队伍建设的同时,建设一支保护长城监督员、志愿者等队伍,实行专群结合,确保每一处长城遗址都有人看、有人管、有人负责。三是各相关部门要从长城保护的角度多研究政策,积极参与全国及省市级长城保护活动,完善长城相关的档案及资料,加大保护长城知识的宣传普及。四是要加大对《忻州市长城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严格执行各项规定,落实长城保护主体责任,持续加强依法保护长城的工作力度,建立长效机制,全力做好长城保护工作。

田小平要求,一是各级各部门要统一思想,进一步增强对长城保护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认真落实《长城保护条例》各项规定,明确责任,切实担当起保护长城的重担。二是要夯实长城保护基础工作,建立长城保护工作总体规划,强化各类长城保护队伍建设,全面推进长城价值及保护管理研究。三是要持续加大依法保护工作力度,监督相关法律法规规划的实施,完善执法巡查,及时发现问题,依法查处。四是要加强宣传,正确处理好保护与利用、传承与发展之间的关系,注重宣传方式和实效,更好地服务偏关县经济社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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