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7-30 10:02 大 中 小
根据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就业见习管理办法>的通知》(晋人社厅发〔2023〕24号)文件精神,为帮助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失业青年增强工作经验,提升就业能力,经偏关县人社局党组研究决定,2024年面向全县征集100名符合就业见习条件的人员,在就业见习岗位进行为期3-12个月的就业见习。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就业见习对象
1、户籍或常住地为偏关县,离校两年内(2023年、2024年毕业)未就业的高校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及符合条件的留学回国毕业生。已经参加过就业见习的人员不得重复享受政策。
2、户籍为我县的16-24周岁城乡失业青年(含未就业的被征地青年农民、城镇登记失业青年等),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失业登记必须在2024年7月29日前。
二、报名程序及办法
1、报名时间、地点
报名时间:2024年8月7日—8日,报名地点:偏关县零工市场(南门外西市场)。
2、报名所需材料
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本人携带二代身份证、户口本、毕业证、《电子学历注册备案表》原件及复印件印件)、居委会或村委会开具的无业证明原件。
城乡失业青年:本人携带二代身份证、户口本、征地证明材料或就业创业登记证(载明有2024年7月29日前失业登记事项)。
3、技能提升培训
入围的人员,须参加创业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培训不合格取消见习资格。
三、征集名额分配
本次征集就业见习人员共100名,分为高校未就业毕业生和城乡失业青年两组,名额分配实行见习单位和见习人员双向选择。
四、见习单位、期限和见习补贴
见习单位为我县各行政事业单位和各类企业,见习期限为3-12个月,从2024年9月1日至2025年8月31日。
见习补贴: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期间,见习补贴按照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山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就业见习管理办法>通知》(晋人社厅发﹝2023﹞24号)文件精神执行,见习单位应为见习人员按月发放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1780元的见习生活补助,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从就业专项资金中按最低工资标准的60%对见习单位给予见习补贴。
五、人员管理
见习单位应制定本单位就业见习管理制度,制定就业见习人员台账,做好就业见习人员考勤记录,不得弄虚作假。见习单位发放基本生活补助后要求就业见习人员签字确认。人社部门定期和不定期对见习人员在岗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如有顶岗、替岗和不在岗领补贴现象取消就业见习人员见习资格。
偏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