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4-09-09 10:29 大 中 小
9月6日,市人大常委会党组成员、副主任郭建平带队深入我县寺沟、硫磺窑遗址、万家寨火路墩造林点、乾坤湾、老牛湾等地就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黄河保护法》情况开展执法检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政法委书记刘晓春一同参加。
市检查组一行围绕法律学习宣传普及,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法定职责落实,配套规章制度和标准制定,各级河湖长负责河道、湖泊管理和保护相关工作情况;落实“四水四定”,实施水资源刚性约束制度、水资源节约集约利用等情况;健全完善生态环境风险报告和预警机制及应急等情况进行实地检查,并对法律实施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提出实施意见。
检查组指出,黄河流域生态保护是一项长期的民生工程。要持续深入学习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论述,深入学习《黄河保护法》,深入理解《黄河保护法》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严格落实《黄河保护法》规定,进一步加大宣传教育,强化工作举措,统筹推进黄河保护、污水治理、防洪安全、沿黄文旅等工作,持续巩固提升黄河流域生态保护和高质量发展。
检查组强调,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黄河保护法》颁布实施的重大意义,切实做到认识再提高。要结合我县实际,把握关键环节抓贯彻,运用法律武器抓规范,履职尽责主动作为,依法治理高质创新,谱写新时代黄河生态保护和文化传承新篇章,造福人民群众。
要落实法定职责。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把握《黄河保护法》贯彻实施重点,对标对表联系实际创新突破,推动各项具体法规制度落地见效。要突出问题导向,治理修复优先,坚持绿色发展,以《黄河保护法》高质量实施保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要以此次《黄河保护法》执法检查为契机,毫不动摇地坚持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新发展理念,认真贯彻市委生态环保战略,坚持生态文明与经济发展并重,奋力谱写好中国式现代化偏关实践生态篇章。
市人大常委会环资工委主任孙树明,市人大常委会委员、民建副主委李建国,市水利局发展中心主任郑星,市环保局一级主任科员王素平,市自然资源局生态修复科高级工程师王亚丽随同。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王在勤及其他相关负责人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