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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7/2022-05298 | |
发文字号:偏政发〔2022〕7号 | 成文时间:2022-03-21 |
发文机关:偏关县人民政府 | 主题词: |
标题:偏关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偏关县2022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的通知 | |
主题分类:其他 | 发布日期:2022-03-21 |
时间:2022-03-21 来源:偏关县人民政府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偏关县2022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偏关县人民政府
2022年3月21日
(此件公开发布)
偏关县2022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
实施方案
为了做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确保如期完成过渡期内建立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长效机制、推动脱贫攻坚工作体系全面转向乡村振兴、健全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机制“三大任务”。根据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民委、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农业农村部、文化和旅游部、国家林草局、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号)和山西省财政厅等11 部门《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 》(晋财农〔2021〕5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为统领,以主导产业、优势区域和入库项目为重点,全面提高涉农整合资金使用效益。持续建立政府领导、部门配合的协调机制,整合各部门,各渠道安排的涉农资金,进一步优化财政涉农资金供给机制,改革财政涉农资金管理使用方式,完善财政涉农资金统筹使用办法,逐步形成涉农资金项目科学、安排规范、使用高效、运行安全的使用管理机制,推动农村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主导,统筹规划。充分发挥政府在统筹整合涉农资金中的主导作用,由政府统一规划,确保整合的涉农资金向脱贫村和乡村振兴重点领域倾斜。
2、抓好项目建设,落实绩效管理。围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目标任务,完善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落实绩效管理、公告公示制度,
3.坚持精准发力,注重实效。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要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成效紧密挂钩,着力增强脱贫人口自我发展能力,改善脱贫人口生产生活条件,提升脱贫村可持续发展水平,衔接推进乡村振兴。
4、坚持运行规范,强化监督管理。强化制度建设和运行监管机制,做好风险隐患排查工作,把控薄弱环节和风险点,依法依规、科学合理使用统筹整合财政资金,确保安全规范、高效透明。
(三)目标任务
通过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在加强农业生产发展、补齐农村公益性基础设施短板需要的基础上,重点向适合我县发展、带贫致富能力强、产业发展后劲足,有助于脱贫人口持续增收的特色产业项目和乡村振兴示范创建项目倾斜,最大限度发挥涉农资金的整体效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二、统筹整合资金规模
按照《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财农〔2021〕22号)和《关于继续支持脱贫县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工作的通知》(晋财农〔2021〕56号)精神,在脱贫县延续整合试点政策。结合2022年3月底已下达我县财政资金,目前我县统筹整合使用各级各类财政资金共计 14510万元,其中:
(一)各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2519万元
1、中央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9519万元,其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9207万元,以工代赈资金262万元,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50万元。
2、县级投入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3000万元。
(二)统筹整合部门资金 1991万元
1、统筹整合林业部门资金 175 万元。
2、统筹整合农业部门资金 150万元。
3、统筹整合水利部门资金1666万元。
2022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明细表详见附表1。
三、统筹整合资金安排情况
按照偏关县2022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规划,结合统筹整合使用各级各类财政资金情况,我县重点围绕大力发展产业发展、持续推进金融扶持、教育类、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和继续完善必要的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等四个类别,重点实施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项目 34 个,安排统筹整合资金 14510万元。具体项目及整合资金安排情况如下:
(一)产业发展类项目
围绕特色种植和农业产业、健康养殖、生态产业、休闲农业及乡村旅游,实施项目17个,安排整合资金8642.38万元。分别为:
1、加大特色种植与加工、以农技推广与服务为依托实现种植增收共涉及8个项目安排整合资金1866.1517万元。
2、发展壮大健康养殖产业项目,安排整合资金4882.6643万元,涉及项目5个。
3、生态产业项目实施1个项目,安排整合资金175万元。
4、支持休闲农业及乡村旅游项目实施2个,安排整合资金1050万元。
5、其他产业类项目1个,安排整合资金668.564万元。
(二)教育类项目
实施项目1个,安排整合资金195万元。
(三)金融类项目
围绕小额信贷贴息为主要内容的金融项目,实施项目1个,安排整合资金110万元。
(四)村基础设施类项目
围绕安全饮水、农田水利建设、必要的乡村人居环境整治和乡村振兴示范创建等基础设施建设,实施项目15个,安排整合资金5562.62万元。分别为:
1、安全饮水类项目3个,安排整合资金86万元。
2、农田水利建设类项目5个,安排整合资金2631.77万元。
3、乡村人居环境整治项目5个,安排整合资金2294.85万元。
4、乡村振兴示范创建项目1个,安排整合资金500万元。
5、林场项目1个,安排资金50万元。
2022年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分配计划表详见附表2。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主体责任落实。统筹整合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是中央和省、市提出的集中财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的重要要求。由偏关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负责统筹整合财政专项资金各项工作的全面落实,各乡(镇)和各部门要依据工作职责,抓好协调配合,积极抓好项目安排与资金落实,确保整合资金各项措施落实到位。
(二)加快项目资金支出进度。严格执行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负面清单”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项目、资金公告公示制度,不得超标准使用统筹整合财政资金,做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项目实施、资金使用公开透明。同时,各乡(镇)、各部门要切实履行项目实施和资金使用的主体责任,加快资金落实,对实施项目资金及时拨付并支出,确保项目资金安全、及时、准确、规范、高效使用。
(三)加强绩效管理,完善监管机制。各部门要把纳入统筹整合范围的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衔接补助资金作为监管重点,认真对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办法,从严管理资金,突出绩效导向,实行全过程绩效管理。县、乡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资金管理监督负首要责任。审计、财政和监督监察等部门要加大审计和监督检查力度,对监管职责落实情况进行跟踪问效,并引导群众主动参与监督,构建多元化资金监管机制。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使用中出现的违法违纪问题,严肃查处,以“零容忍”的态度追责问责,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
附件:1、2022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明细表
附件1
2022年统筹整合财政涉农资金明细表 |
||||||
单位:万元 |
||||||
序号 |
上级文号 |
项目名称 |
资金 来源 |
用于项目 |
纳入整合 范围资金
|
备注 |
1 |
晋财农〔2021〕131号 |
提前下达2022年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
中央 |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支出方向 |
9207 |
|
以工代赈支出方向 |
262 |
|
||||
欠发达国有林场巩固提升支出方向 |
50 |
|
||||
2 |
偏财预〔2022〕1号 |
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 |
县级 |
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支出方向 |
3000 |
|
3 |
晋财资环〔2021〕126号 |
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 |
中央 |
造林补助 |
175 |
|
4 |
晋财农〔2021〕146号 |
提前下达2022年中央水利发展资金 |
中央 |
淤地坝治理工程 |
720 |
|
5 |
晋财农〔2021〕152号 |
提前下达2022年省级水利转移支付资金 |
省级 |
农村供水工程设施配套 |
45 |
|
中央投资水利项目配套 |
901 |
|
||||
6 |
晋财农〔2022〕4号 |
关于下达2022年第一批省级农田建设补助资金 |
省级 |
第一批省级农田建设补助资金 |
150 |
|
合 计 |
|
|
145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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