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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000014347/2021-03004 | |
发文字号:偏政办发〔2021〕98号 | 成文时间:2021-12-23 |
发文机关:偏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主题词: |
标题:偏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偏关县开展严厉打击非法盗采矿产资源和非法违法采矿行为“百日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 |
主题分类:安全生产监管 | 发布日期:2021-12-23 |
时间:2021-12-23 来源:偏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各有关单位:
《偏关县开展严厉打击非法盗采矿产资源和非法违法采矿行为“百日行动”工作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偏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2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偏关县开展严厉打击非法盗采矿产资源
和非法违法采矿行为“百日行动”工作方案
按照全省、全市安全生产工作紧急视频会议精神,深刻汲取吕梁市孝义市西辛庄镇杜西沟村发生一起因非法盗采煤炭资源引发的透水事故教训。严厉打击全县非法盗采矿产资源和非法违法采矿行为,切实维护全县矿产资源开发秩序,促进全县矿业经济健康、稳定、安全发展,结合我县实际,决定今冬明春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严厉打击非法盗采矿产资源和非法违法采矿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社会参与”工作机制和严密部署、严惩重处、严肃问责的总体要求,坚持“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原则,集中排查、严厉打击非法盗采矿产资源和非法违法采矿行为,以及借各种工程项目名义非法违法开采矿产资源和私挖盗采露头煤、铁、铝、砂、石料等矿产资源行为,有力维护全县矿产资源开发秩序。
二、工作重点
(一)严厉打击未取得采矿许可证擅自开采矿产资源违法行为。
(二)加强对有证矿山特别是对非煤矿山企业的日常监管,严肃查处超层越界开采、不按批准矿种开采、擅自改变开采方式开采以及采取破坏性方法开采等违法违规生产建设行为。
(三)加强对煤炭及非煤矿产资源整合关闭、政策性关闭矿井的监管,严格关闭标准,严防擅自利用已关闭矿井非法盗采矿产资源和非法违法采矿行为。
(四)严厉打击非法盗采涵盖所有矿种,特别是非法盗采露头煤、铁、铝、砂、石料、砖瓦粘土等矿产资源是本次行动严厉打击的重点。
三、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本次行动的组织领导,决定成立全县严厉打击非法盗采矿产资源和非法违法采矿行为专项行动领导组:
组 长:梁震宇 政府副县长
王春琢 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范春生 县政府办副主任、治超中心主任
石向东 县自然资源局局长
成 员:武瑞明 县法院副院长
康晓宇 县检察院副检察长
周吉小 县公安局四级高级警长
郭建忠 县人社局局长
沈俊杰 市生态环境局偏关分局局长
周晓虹 县应急局局长
李贵荣 县市场局局长
秦小明 县能源局局长
樊小军 供电公司经理
贺永胜 县自然资源局执法队队长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自然资源局,负责专项行动组织、指导、协调和日常工作事务。办公室主任:石向东(兼),副主任:贺永胜(兼)。
为确保此项工作落实到实处,成立督查检查组。
(一)督查检查一组
组 长:石 玉 县自然资源局副局长
组 员:冯智祥 县公安局治安大队大队长
张建华 县自然资源局矿管股股长
负责督查检查新关镇、万家寨镇、老牛湾镇、水泉镇。
(二)督查检查二组
组 长:于贵俊 县应急局副主任科员
组 员:林 瑞 县公安局治安大队教导员
张小军 县应急局非煤矿山股股长
负责督查检查尚峪镇、老营镇、窑头乡、楼沟乡。
四、职责分工
各乡(镇)主要负责人是本辖区打击非法盗采矿产资源和非法违法采矿行为第一责任人、第一发现人和第一报告人。要建立网格化监管长效机制,分解细化压实监管责任,明确具体责任人。县直各职能部门按要求进行全面排查检查,县自然资源部门落实牵头、巡查、查处、报告责任;公安部门落实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和刑事移送案件查处责任;应急部门落实有证矿山企业排查检查责任;能源部门落实有证煤矿及洗煤厂排查检查责任;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落实非法储煤场和储料场排查和取缔责任;环保部门落实加强矿山生态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对非法盗采矿产资源造成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行为依法严肃查处;供电部门落实定期对用电量进行筛选排查,定期对用电量突增和异常用户报告当地人民政府。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压实责任。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要站在讲政治的高度,清醒认识严厉打击非法盗采矿产资源和非法违法采矿行为的重要性、迫切性,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工作要求,把开展本次行动作为当前工作的重中之重,细化措施,周密部署,统筹安排,强力推进。
(二)多措并举,严格查处。各乡(镇)、县直各相关部门要始终保持高压态势,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针对突出问题,采取得力措施,织密监管网络,加大监管力度,及时发现、制止打击非法盗采矿产资源和非法违法采矿行为,该制止的坚决制止,该查处的立即查处,该整改的全力整治,该取缔的彻底取缔,做到对非法违法行为露头就打,绝不姑息。
(三)宣传引导,形成震慑。各乡(镇)、县直各相关部门要加大宣传力度,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进行深入宣传报道,广泛发动,积极营造全社会严厉打击非法盗采矿产资源和非法违法采矿行为的浓厚舆论氛围。
(四)完善机制,保持长效。各乡(镇)、县直各相关部门要以本次行动为契机,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社会参与”的工作格局,建立打击非法盗采矿产资源和非法违法采矿行为长效工作机制,织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巡查监管网络,维护良好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秩序。
附件:偏关县严厉打击非法盗采矿产资源和非法违法采矿行为巡查检查表
附件
偏关县严厉打击非法盗采矿产资源和非法违法采矿行为巡查检查表
填报单位(盖章): 填写时间: 年 月 日
序号 |
巡查检查区域(矿、点、关闭矿井) |
矿种 |
有无采矿证 |
是否浅层煤浅层矿 |
是否存在非法违法盗采行为 |
是否存在越层越界 |
是否存在违规生产行为 |
制止取缔及关闭情况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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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表人: 分管领导: 主要负责人:
说明:巡查检查区域(矿、点)明确到乡(镇)、村、沟或矿山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