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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偏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公示权责清单、行政处罚案件公示制度公告

 时间:2021-04-15 18:29       大    中    小      来源:

  

  第一条 为了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工作的透明度,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行政执法工作的知情权和监督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山西省行政执法公示办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政策法规股行政处罚案件公示报送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各执法股室应当按照“谁执法、谁负责”的要求,准确提供行政案件处罚信息。

  第四条 对给予行政处罚的案件,承办股室及时制作行政处罚决定书。

  第五条 政策法规股履行完行政处罚决定书盖章手续,应及时登记案件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案件名称、行政处罚种类、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和日期等内容,2个工作日内将行政处罚案件信息整理完毕。

  第六条 政策法规股每周一汇总上周需要公示的案件,填写《内部请示报告卡》,经分管领导同意后由县局办公室通过县局网站平台进行公示。

  第七条 公示应当自处罚决定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完成。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八条 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部门对行政执法信息公示内容、方式、程序、时限等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九条 本制度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偏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权责清单目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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