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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23-03-24 11:07 大 中 小 来源:
《忻州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预案)已于日前完成修订工作,现将《预案》解读如下:
一、修订背景
机构改革以来,应急管理体制进行了重大调整,这对我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对处置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2019年,国务院颁布实施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国务院令第708号),进一步规范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应急处置、事故救援、培训演练、综合保障等方面工作,为生产安全事故应对工作提供了根本遵循;应急管理部修正出台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应急管理部应第2号),进一步明确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实施和管理等。同时,通过总结近年来国内外危险化学品事故应对处置工作,对我市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中存在的不足和薄弱环节提出了警示,突出事前预防的重要性和事中应对的可操作性,强化善后处置的规范性,确保预案能够满足我市应对处置危险化学品事故的需要,与新时代应急管理工作要求相适应。
二、修订过程
2022年1月至2022年5月,市应急局在深入开展事故风险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的基础上,通过深入危化企业调研、听取专家意见建议,结合上位法对危险化学品事故应对工作的最新要求,完成了修订初稿。自2022年5月开始,市应急局以书面形式征求了市直相关部门的意见,并结合实际逐项进行修改完善,形成了预案的发布稿。
三、主要内容解读
新修订的《预案》共分八个章节。修订工作结合机构改革对应急管理的最新要求、上位法律法规以及我市实际,本着提高预案完整性、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原则,主要对原预案在结构上进行调整,在内容上进行完善,更贴近实际风险应对工作需求。
(一)总则。修订后总则包含编制目的、工作原则、编制依据、适用范围、事故分级共五个小节。一是补充完善最新出台的相关法律法规,丰富编制依据;二是进一步明确本预案适用的工作范围,即忻州市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和使用危险化学品过程中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的应对工作;三是补充事故分级章节,并对工作原则进行了提炼。
(二)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体系。根据市政府2019年印发的《关于建立忻州市应急救援指挥体系的通知》,我市危险化学品故应急指挥体系由市、县两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及其办公室组成。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指挥长,由市政府协管副秘书长和市工信局、市应急局局长担任副指挥长。预案中还明确,市、县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分别负责应对较大以上、一般以上危险化学品事故,当上级成立现场指挥部时,下级指挥部应纳入上级指挥部并移交指挥权,并继续配合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三)风险防控。明确了市、县(市、区)应急管理部门要会同相关部门督促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落实事故预防主体责任,推进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建设,防范化解危险化学品事故风险,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四)监测和预警。一是精简语言,调整本章表述顺序,将“信息报告”内容调整至“应急处置与救援”章节;二是明监测预警工作职责,要求各级政府、应急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根据危险化学品种类和特点,完善监测预警网络,划分重点监测区域、确定重点监控目标,对危险化学品事故风险进行监测预警,并对自然灾害可能引发的危险化学品事故风险进行监测预警。
(五)应急处置与救援。修订后的“应急处置与救援”章节分为信息报告、先期处置、市级响应三部分。一是理顺章节顺序,整合内容。二是明确了事故发生单位和县级人民政府的先期处置职责。三是结合市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实际,将我市市级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响应级别调整为三级,并明确不同响应级别启动后的应急工作职责。四是明确了不同响应级别启动和响应级别调整的条件与责任人。
(六)应急保障。从救援力量保障、资金保障等方面,对应急保障工作提出要求。明确事发地县级人民政府对应急保障工作总负责,统筹协调,全力保证危险化学品事故抢险救援工作需要;要求有关部门按照现场指挥部指令或应急处置需要,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相关应急保障工作。
(七)后期处置。分为善后处置和调查评估两块内容。一是遵循“以人为本”的原则,对受害及受影响人员妥善安置、慰问、后续医疗救治等善后工作提出要求;二是细化了事故调查和总结评估的内容。
(八)附则。规定了预案宣传、培训和演练有关事宜,并明确编制、解释、实施主体和实施时间。